综合统计司关于增设贵安新区和贵安综合保税区的复函

【索 引 号】 00001415—4/2016-00006 【发文字号】 统计函〔2016〕14号
【发文机关】 统计分析司 【成文日期】 2016-03-01
【标  题】 综合统计司关于增设贵安新区和贵安综合保税区的复函

贵阳海关:

  你关《关于增设贵安新区和贵安综合保税区地区代码的函》(黔关函〔2016〕17 号)收悉。经研究,我司同意增设贵安新区和贵安综合保税区国内地区代码,具体办法如下:

  一、贵阳贵安新区国内地区代码为“52502”。其中,第一、二位代码“52”代表贵州省,第三、四位代码“50”代表贵安新区,第五位代码“2”代表“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贵安综合保税区地区代码为“52506”。其中。第一、二位代码“52”代表贵州省,第三、四位代码“50”代表贵安综合保税区所在的贵安新区,第五位代码“6”代表“综合保税区”。

  三、上述代码用于贵安新区和贵安综合保税区企业海关注册编码前5位,以及申报境内目的地/货源地。

  三、新增国内地区代码于2016年3月15日起施行,请你关注意及时接收监管司下发的参数维护通知。

  特此复函。

  统计司

  201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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