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11月18日起,进口收货人在申报进口上述税则号列项下属于反倾销措施范围内的商品时,商品编号应填报为72269199.10。
特此公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16年第65号.rar
海关总署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