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统计司关于增设陕西航天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内地区代码的复函

【索 引 号】 00001415—4/2013-00006 【发文字号】 统计函〔2013〕43号
【发文机关】 统计分析司 【成文日期】 2013-04-22
【标  题】 综合统计司关于增设陕西航天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内地区代码的复函

你关《关于增设陕西航天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内地区代码的函》(西关统函〔2013〕105号)收悉。经研究,我司同意增设陕西航天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内地区代码,具体方法如下:

一、增设陕西航天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内地区代码为 61012。其中,第一、二位代码61代表陕西省;第三、四位代码01代表西安市;第五位代码2”代表“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 61012用于陕西航天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海关注册编码前五位,以及申报境内目的地/货源地。

三、新增代码于2013年5月1日起施行,请你关注意及时接收监管司下发的参数维护通知。

特此复函。

综合统计司

201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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