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类型】 | 海关规范性文件 | 【内容类别】 | 其他 |
| 【文 号】 | 公告〔2018〕36 号 | 【发文机关】 |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
| 【发布日期】 | 2018-05-07 | 【生效日期】 | 2018-05-07 |
| 【效 力】 | [有效] | 【效力说明】 |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认可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阿拉木图州(Almaty)、东哈萨克斯坦州(East Kazakhstan)、南哈萨克斯坦州(South Kazakhstan)、江布尔州(Zhambyl)和克孜勒奥尔达州(Kyzylorda)5个州为免疫无口蹄疫地区。
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999年第22号公告对哈萨克斯坦上述5个地区的口蹄疫疫情禁令同时终止。
特此公告。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