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署公告〔2011〕13号
该批归类决定自2011年3月10日起执行。
商品归类决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商品归类决定同时失效。
特此公告。
附件:2011年商品归类决定(Ⅰ) 二○一一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