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运输工具监管类
【文  号】公告〔2018〕135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8-10-19
【生效日期】2018-11-15
【效力】失效
【效力说明】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19号废止。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35号(关于发布进出境及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申报电子报文格式V1.3的公告)

公告〔2018〕135 号

  为进一步完善进出境及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申报电子报文格式标准,根据我署2018年第127号公告,我署制定了进出境及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申报电子报文格式V1.3版,主要对进出境水空运运输工具申报报文中的部分数据项进行调整,具体包括:《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报文XML Schema》《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报文格式V1.3制定说明》《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报文格式变更表》(详见附件1-3)。以上资料也可在海关总署门户网站公告栏下载。

  本公告自2018年11月15日起执行。我署2018年第41号、83号公告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报文XML+Schema.rar

  2.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报文格式V1.3制定说明.doc

  3.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报文格式变更表.xls

  

  海关总署

  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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