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类型】 | 海关规范性文件 | 【内容类别】 | 知识产权类 |
| 【文 号】 |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37号 | 【发文机关】 | 海关总署 |
| 【发布日期】 | 2008-5-20 | 【生效日期】 | 2008-5-20 |
| 【效 力】 | [失效] | 【效力说明】 |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98号失效。 |
上海世界博览会事务协调局就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标志之一的吉祥物向我署提出海关保护备案申请,我署已核准。现将备案情况公告如下:
权利人:上海世界博览会事务协调局。
权利名称:上海世界博览会吉祥物(见附件)。
进出口侵犯上述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的货物的,海关将根据《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上海世博会吉祥物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