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6号(关于延长黄大豆进口暂定关税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 关税征收管理类
【文  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6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08-3-12 【生效日期】 2008-3-12
【效  力】 [失效] 【效力说明】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96号,于2024年12月20日废止。

经国务院批准,2008年黄大豆(税则号列:120100911%进口暂定关税的实施终止期从2008331延长至2008930

  特此公告。

           二○○八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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