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68号(关于暂缓报送《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有关事项)

【法规类型】 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 企业管理类
【文  号】 公告〔2017〕68 号 【发文机关】
【发布日期】 2017-12-27 【生效日期】 2018-1-1
【效  力】 [失效] 【效力说明】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2号失效。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部署和国务院简政放权工作要求,减轻广大进出口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海关总署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进出口企业暂缓向海关报送2017年度《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海关总署正在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会同工商、商务等部门推进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工作,待改革完成后,进出口企业将通过国家统一平台报送年报。具体报送时间、方式和年报内容等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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