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179号(关于解除阿塞拜疆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的公告)

【法规类型】 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 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文  号】 公告〔2023〕179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发布日期】 2023-12-08 【生效日期】 2023-12-08
【效  力】 [有效] 【效力说明】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认可阿塞拜疆全境无高致病性禽流感状态,解除原农业部与原质检总局2006年第619号公告关于阿塞拜疆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允许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阿塞拜疆禽类及其相关产品进口。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3年12月8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阿塞拜疆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阿塞拜疆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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