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1号(关于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零关税”原辅料海关监管办法(试行)》的公告)

【法规类型】 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 加工贸易保税监管类
【文  号】 公告〔2020〕121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20-11-30 【生效日期】 2020-11-30
【效  力】 [有效] 【效力说明】

  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关于“对岛内进口用于生产自用或以‘两头在外’模式进行生产加工活动(或服务贸易过程中)所消耗的原辅料,实行‘零关税’正面清单管理”的要求,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特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零关税”原辅料海关监管办法(试行)》。现予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零关税”原辅料海关监管办法(试行).doc

  海关总署

  2020年11月30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零关税”原辅料海关监管办法(试行)》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零关税”原辅料海关监管办法(试行)》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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