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55号(关于暂免征收加工贸易货物内销缓税利息的公告)

【法规类型】 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 加工贸易保税监管类
【文  号】 公告〔2020〕55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20-04-14 【生效日期】 2020-04-15
【效  力】 [有效] 【效力说明】

  为支持加工贸易发展,纾解企业困难,促进稳就业、稳外贸、稳外资,经国务院同意,自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以企业内销申报时间为准),对企业内销加工贸易货物的,暂免征收内销缓税利息。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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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总署关于暂免征收加工贸易货物内销缓税利息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暂免征收加工贸易货物内销缓税利息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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