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00000000014154E/2022-00033
【发文字号】 署法发〔2022〕21号
【发文机关】 政策法规司
【成文日期】 2022年02月28日
【标 题】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2022年度海关总署立法计划》的通知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2022年度海关总署立法计划》的通知

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院校,总署各部门:

  《2022年度海关总署立法计划》于2022年2月28日经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各有关部门深刻认识完善海关法律规范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执行立法计划,进一步提升海关法治建设水平。

  特此通知。

  海关总署

  2022年2月28日

  附件:2022年度海关总署立法计划.doc

访问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