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类型】 | 海关规范性文件 | 【内容类别】 | 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
| 【文 号】 | 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公告2009年第68号 | 【发文机关】 | 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 |
| 【发布日期】 | 2009-10-26 | 【生效日期】 | 2009-10-26 |
| 【效 力】 | [有效] | 【效力说明】 |
为配合我国汽车产业政策的调整,《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海关总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部联合令第125号)已于2009年9月1日起停止执行,海关总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公告2006年第38号相应废止。
特此公告。
二○○九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