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调整《海关行政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索 引 号】 04/2021-00020 【发文字号】 署综函〔2021〕214号
【发文机关】 综合业务司 【成文日期】 2021-11-22
【标  题】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海关行政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总署各部门:

  为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海关行政执法检查事项变化情况,现将调整后的《海关行政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见附件)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海关行政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海关总署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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