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失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公告2009年第3号

2009年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场所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17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2号)要求,为满足南京海关物流监控管理工作的需要,南京海关开发了“南京海关物流监控信息化管理系统”,同时该系统也承担着南京关区内企业向海关总署“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舱单管理系统”)传输海运理货报告和运抵报告的任务。为保障系统的顺利应用,经南京海关研究决定,即日起开始办理南京海关物流监控信息化管理系统企业数据接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数据接入企业范围

  数据接入企业范围为南京关区各海运监管场所经营人、理货公司、运输工具承运人及其代理、开展苏太联动业务的企业及其他需接入南京海关物流监控信息化管理系统的企业。

  各海运监管场所经营人需向南京海关物流监控信息化管理系统传输运抵报告、散货理货报告和系统所需的其他数据,接收放行、查验信息和有关回执,并通过该系统自动向总署舱单管理系统传输运抵报告和散货理货报告;理货公司需向南京海关物流监控信息化管理系统传输集装箱货物和件杂货理货报告并接收回执,并可选择是否通过该系统自动向总署舱单管理系统传输理货报告;开展苏太联动业务的企业需向南京海关物流监控信息化管理系统传输苏太联动分流清单、放行清单等数据并接收回执;运输工具承运人及其代理需向南京海关物流监控信息化管理系统传输出口集装箱货物订舱预配信息数据并接收回执。

  二、数据接入方式

  南京海关物流监控信息化管理系统针对企业的不同需要,提供了三种数据接入方式:网页录入方式、报文附件上传方式和报文实时交换方式,企业可根据自身业务情况自行选择。

  选择报文附件上传方式和报文实时交换方式向海关传输数据的企业,应按照海关要求的数据规范形成相应的报文数据,相关数据的数据项和报文结构另行公告。

  三、企业申请接入手续办理流程

  (一)选择网页录入方式、报文附件上传方式接入数据的企业

  1.企业通过江苏省电子商务证书认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苏CA)、中网威信电子安全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CA)的网站及其客服热线查询相应CA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选定本企业使用的CA认证卡(USBkey)。

  2.企业填写《南京海关物流监控信息化管理系统企业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报主管海关办理系统授权和CA认证卡(USBkey)申请审批工作。

  3.海关审核通过后,进行系统相关授权,并通知有关CA公司制作CA认证卡(USBkey)。

  4.CA公司通知企业,提交有关文件资料、签订CA服务合同,并向企业发放CA认证卡(USBkey)。

  5.网页录入方式企业使用CA认证卡(USBkey)登陆互联网使用系统录入数据并接收海关回执信息。报文附件上传方式企业改造本单位系统生成规范格式的申报报文,使用CA认证卡(USBkey)登陆互联网使用系统上传申报报文并接收海关回执信息。

  南京海关物流监控信息化管理系统页面登录方式为:首先进入南京海关外联网应用系统门户(网址为:https://58.213.152.150/ivs1),进入门户后选择“南京海关物流监控信息化管理系统(海运部分)”链接。

  (二)选择报文实时交换方式接入数据的企业

  1.企业通过江苏CA或联通CA的网站及其客服热线查询相应CA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选定本企业使用的CA认证卡(USBkey)。

  2.企业填写《南京海关物流监控信息化管理系统企业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和《南京海关物流监控信息化管理系统企业外联网接入申请单》(见附件2),报主管海关办理系统授权、CA认证卡(USBkey)申请和网络联通工作。

  3.海关审核通过后,进行系统相关授权,并通知有关CA公司制作CA认证卡(USBkey)。

  4.CA公司通知企业,提交有关文件资料、签订CA服务合同,并向企业发放CA认证卡(USBkey)。

  5.企业根据《南京海关物流监控信息化管理系统报文交换方式技术要求》(见附件3)购买VPN设备,改造本单位信息系统提取相应规范报文,开发报文传输程序。

  6.企业VPN设备配置完成后,联系南京海关技术热线,由南京海关相关技术人员配合企业进行网络接入联调,完成企业接入南京海关外联网VPN网。

  7.企业接入南京海关外联网VPN网后,通过报文传输程序将申报报文传输至海关,并接受海关回执报文。

  四、系统使用异常情况联络处理机制

  (一)企业在使用网页操作中发现业务操作异常,应与主管海关联系解决。

  (二)企业与海关MQ报文通讯方式发现异常,先查找是否为自身网络、程序等原因导致,如确定自身网络、程序均正常,可与南京海关技术热线联系。

  特此公告。

  南京海关技术热线:025-84422112。

  江苏CA公司

  网址:http://www.jsca.com.cn

  客服电话:025-83393888

  联通CA公司

  网址:http://js.kdsw.cn/ca/help_ca.htm

  客服电话:10010

  附件:1.南京海关物流监控信息化管理系统企业申请审批表

  2.南京海关物流监控信息化管理系统企业外联网接入申请单

  3.南京海关物流监控信息化管理系统报文交换方式技术要求

南京海关

  2009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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