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39号(关于调整自动柜员机用出钞器产品税目及进口暂定税率的公告)

【法规类型】 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 关税征收管理类
【文  号】 总署公告〔2014〕39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14-5-16 【生效日期】 2014-7-1
【效  力】 [有效] 【效力说明】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7月1日起,税目84734010的名称“自动柜员机用出钞器”修订为“自动柜员机用出钞器和循环出钞器”,进口关税税率暂定为5%。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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