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一、规范加工贸易内销集中征税业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13年第70号公告》及其他有关规定,南京海关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南京海关2014年第1号公告》。
特此公告。
南京海关
201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