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类型】 | 海关规范性文件 | 【内容类别】 | 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
| 【文 号】 | 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32号 | 【发文机关】 | 海关总署 |
| 【发布日期】 | 2004-09-02 | 【生效日期】 | 2004-09-02 |
| 【效 力】 | [失效] | 【效力说明】 | 根据海关总署2007年第45号关于废止部分海关公告的公告废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04年第32号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29号附件1《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第304项予以删除,该项所列《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暂时进口货物监管办法〉的通知》(〔86〕署货字第824号)继续执行。
特此公告。
二○○四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