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52/2019-00039 | 【发文字号】 | 署监函〔2019〕330号 |
| 【发文机关】 | 口岸监管司 | 【成文日期】 | 2019-08-29 |
| 【标 题】 | 海关总署关于同意深免公司在深圳皇岗口岸旅检通道设立口岸进境免税商店事宜的复函 | ||
你公司《关于向海关总署申请在皇岗口岸设立旅检进境免税店的函》(深国免〔2019〕84号)收悉。经研究,并经深圳海关实地考察,现函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在皇岗口岸旅检通道设立口岸进境免税商店,由所属深圳市中免免税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免税品销售业务。免税商店经营场所面积44.52平方米,具体位置为皇岗口岸旅检进境大厅左侧;免税品监管仓库使用现有分别位于皇岗口岸出境货检通道西南面(342平方米)和位于皇岗口岸进境货检通道东侧(350平方米)的监管仓库。
新设立的口岸进境免税商店应当经海关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免税品入、出库等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免税商店及免税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32号)及海关其他有关规定。
特此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