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压实产品认证机构认证质量主体责任,抓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确保认证质量责任落到实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形成了《关于产品认证机构设立认证质量总监和认证项目质量负责人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1011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一、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https://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rzjggl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产品认证机构设立认证质量总监和认证项目质量负责人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邮政编码100088),并在信封上注明“《关于产品认证机构设立认证质量总监和认证项目质量负责人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

1.关于产品认证机构设立认证质量总监和认证项目质量负责人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2.《关于产品认证机构设立认证质量总监和认证项目质量负责人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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