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类型】 | 海关规范性文件 | 【内容类别】 | 关税征收管理类 |
| 【文 号】 | 公告〔2021〕1号 | 【发文机关】 | 海关总署 |
| 【发布日期】 | 2021-01-05 | 【生效日期】 | 2021-01-05 |
| 【效 力】 | [有效] | 【效力说明】 |
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要求,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0〕54号),特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海关实施办法(试行)》(见附件),现予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海关实施办法(试行).doc
海关总署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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