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52/2019-00045
【发文字号】 署监函〔2019〕351号
【发文机关】 口岸监管司
【成文日期】 2019年09月12日
【标 题】 海关总署关于同意深免公司在深圳文锦渡口岸设立旅检通道进境免税商店事宜的复函

海关总署关于同意深免公司在深圳文锦渡口岸设立旅检通道进境免税商店事宜的复函

你公司《关于向海关总署申请在文锦渡口岸设立旅客进境免税店的函》(深国免〔201988号)收悉。经研究,并经深圳海关实地考察,现函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在文锦渡口岸设立旅检通道口岸进境免税商店,由所属深圳市东免免税品有限公司开展免税品销售业务。免税商店经营场所面积12平方米,具体位置为文锦渡口岸旅客进境大厅西南角;免税品监管仓库使用现有位于文锦渡口岸进境客车通道旁泵站后方、面积为75平方米的监管仓库。

新设立的口岸进境免税商店应当经海关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免税品入、出库等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免税商店及免税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32号)及海关其他有关规定。

特此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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