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准予河南德众保税物流中心(B型)变更面积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00000000014154E/2025-00052 【发文字号】 署贸函〔2025〕57号
【发文机关】 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司 【成文日期】 2025-03-10
【标  题】 海关总署关于准予河南德众保税物流中心(B型)变更面积的通知

河南德众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你公司《保税物流中心(B型)变更申请书》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暂行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30号发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27号、235号、240号、243号、273号修订)有关规定,经郑州海关对你公司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报我署审批,同意河南德众保税物流中心(B型)变更面积,规划面积由0.33平方公里调整为0.27平方公里。

  请你公司加强运营管理,指导保税物流中心内企业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海关监管等有关规定。

  特此通知。

  海关总署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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