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其他
【文  号】公告〔2024〕114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24-09-02
【生效日期】2024-09-02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14号(关于废止《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规范》的公告)

公告〔2024〕114号

  为进一步优化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规范》(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6年第31号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4年9月2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规范》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规范》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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