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企业管理类
【文  号】总署公告〔2014〕75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4-10-24
【生效日期】2014-12-1
【效力】失效
【效力说明】根据海关总署2018年第33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文本的公告废止。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75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的公告)

总署公告〔2014〕75号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25号)执行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文书予以公布,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78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4年10月24日

附件:1.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书(0).doc
2.不予适用认证企业管理决定书.doc
3.终止企业认证决定书.doc
4.规范改进通知书.doc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认证企业证书.doc
6.企业信用等级认定决定书.doc
7.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书回执.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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