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类型】 | 海关规范性文件 | 【内容类别】 | 其他 |
| 【文 号】 | 公告〔2019〕171号 | 【发文机关】 | 海关总署 |
| 【发布日期】 | 2019-11-04 | 【生效日期】 | 2019-11-15 |
| 【效 力】 | [有效] | 【效力说明】 |
为确保“两步申报”业务改革顺利推进,切实加强海关对水运和空运进出境舱单的管理,根据海关总署2019年第144号公告,我署变更了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货物舱单电子报文格式,主要包括“原始舱单”“预配舱单”“装载舱单”“理货报告”“运抵报告”“出口落装改配申请”“分拨申请”“分流申请”等报文格式,具体见《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货物舱单报文格式XML Schema》《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货物舱单报文格式制定说明》《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货物舱单报文格式变更说明》(附件1-3)。以上资料可在海关总署门户网站公告栏下载。
本公告自2019年11月15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货物舱单报文格式XML Schema.rar
2.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货物舱单报文格式制定说明.doc
3.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货物舱单报文格式变更说明.xlsx
海关总署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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