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分析司关于增设宿迁保税物流中心(B型)国内地区代码和海关统计经济区划代码的复函

【索 引 号】 11100000000014154E/2025-00176 【发文字号】 统计函〔2025〕29号
【发文机关】 统计分析司 【成文日期】 2025-06-19
【标  题】 统计分析司关于增设宿迁保税物流中心(B型)国内地区代码和海关统计经济区划代码的复函

南京海关:

  《南京海关关于申请增设宿迁保税物流中心(B型)国内地区代码和海关统计经济区划代码的函》(宁关统函〔2025〕124号)收悉。经研究,我司同意增设宿迁保税物流中心(B型)国内地区代码和海关统计经济区划代码。具体办法如下:

  一、增设宿迁保税物流中心(B型)国内地区代码“3217W”。其中,第一、二位代码“32”代表江苏省;第三、四位“17”代表宿迁保税物流中心(B型)所在的宿迁市;第五位“W”代表保税物流中心。

  该代码用于宿迁保税物流中心(B型)围网内企业10位数海关编码前5位,以及申报境内目的地/货源地。

  二、增设宿迁保税物流中心(B型)海关统计经济区划代码“321799W1”。其中,第一至四位代码与海关国内地区代码一致;第五、六位“9”无特定含义;第七位“W”代表保税物流中心;第八位“1”代表经济区划片区顺序号。

  该代码仅用于宿迁保税物流中心(B型)围网内企业在海关行政相对人统一管理系统(3.0)“海关统计经济区划”栏目中赋码。

  三、上述代码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请你关注意及时接收综合司下发的参数维护通知。

  四、宿迁保税物流中心(B型)所在行政区划为江苏省宿迁市,行政区划代码为“321300”。请你关注意接收稽查司维护的系统参数,确保企业10位数海关编码的准确性。

  特此复函。

  统计司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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