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5号(关于对尿素继续征收临时性出口关税)

【法规类型】 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 关税征收管理类
【文  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5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05-03-30 【生效日期】 2005-03-30
【效  力】 [失效] 【效力说明】 根据海关总署2007年第45号关于废止部分海关公告的公告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05年第5

经国务院批准,200541630继续对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出口的尿素(税号31021000)征收出口关税,税率按每吨260元从量计征。

特此公告。

二○○五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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