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41/2018-00044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
| 【标 题】 |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部分地区口蹄疫疫情禁令的公告 | ||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认可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阿拉木图州(Almaty)、东哈萨克斯坦州(East Kazakhstan)、南哈萨克斯坦州(South Kazakhstan)、江布尔州(Zhambyl)和克孜勒奥尔达州(Kyzylorda)5个州为免疫无口蹄疫地区。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999年第22号公告对哈萨克斯坦上述5个地区的口蹄疫疫情禁令同时终止。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