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文  号】公告〔2023〕180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发布日期】2023-12-08
【生效日期】2023-12-08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180号(关于解除芬兰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的公告)

公告〔2023〕180号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认可芬兰全境无高致病性禽流感状态,解除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2021年公告第19号关于芬兰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疫情禁令,允许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芬兰禽类及其相关产品进口。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3年12月8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芬兰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芬兰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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