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其他
【文  号】公告〔2019〕171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9-11-04
【生效日期】2019-11-15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71号(关于调整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货物舱单电子报文格式的公告)

公告〔2019〕171号

  为确保“两步申报”业务改革顺利推进,切实加强海关对水运和空运进出境舱单的管理,根据海关总署2019年第144号公告,我署变更了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货物舱单电子报文格式,主要包括“原始舱单”“预配舱单”“装载舱单”“理货报告”“运抵报告”“出口落装改配申请”“分拨申请”“分流申请”等报文格式,具体见《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货物舱单报文格式XML Schema》《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货物舱单报文格式制定说明》《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货物舱单报文格式变更说明》(附件1-3)。以上资料可在海关总署门户网站公告栏下载。

  本公告自2019年11月15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货物舱单报文格式XML Schema.rar

  2.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货物舱单报文格式制定说明.doc

  3.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货物舱单报文格式变更说明.xlsx

  

  

  

  海关总署

  2019年11月4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货物舱单电子报文格式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货物舱单电子报文格式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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