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监函〔2017〕357号
你公司《关于申请设立重庆江北国际机场进境免税店的函》(中出服免税〔2017〕5号)收悉。经研究,并经重庆海关实地考察,现函复如下:
同意中国出国人员服务总公司在重庆机场设立口岸进境免税商店,由重庆中服机场免税店有限公司开展免税品销售业务。
新设立的进境免税商店应经海关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免税品入、出库等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免税商店及免税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32号)及海关有关规定。
特此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