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综合类
【文  号】海关总署公告〔2013〕55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3-10-15
【生效日期】2013-10-15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55号(关于2013年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补充事宜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3〕55号

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54号的规定,已报名参加2013年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以选择不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请选择不参加考试的考生登录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http://bgy.customs.gov.cn),进行确认登记。登陆确认起止时间为2013年10月16日9时至10月24日24时。在规定时限内未确认登记的,视同选择参加考试。
二、海关总署将按照原报名时的缴费渠道,向确认登记不参加考试的考生退还考试费。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3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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