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类型】 | 海关规范性文件 | 【内容类别】 | 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
| 【文 号】 | 联合公告〔2013〕54号 | 【发文机关】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海关总署 |
| 【发布日期】 | 2013-12-30 | 【生效日期】 | 2014-1-1 |
| 【效 力】 | [有效] | 【效力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公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海关商品编号,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仍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卫生计生委2013年11月11日公布的《麻醉药品品种目录(2013年版)》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2013年版)》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麻醉药品海关商品编号.xls
2.精神药品海关商品编号.xls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1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