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合称《自贸协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和《2025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商务部、海关总署制定2025年新西兰羊毛和毛条、澳大利亚羊毛进口国别关税配额(以下简称国别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现公告如下:
一、国别关税配额总量
2025年国别关税配额总量分别为:新西兰羊毛36936吨,新西兰毛条665吨,澳大利亚羊毛44324吨。实行国别关税配额管理的羊毛、毛条税目见附件1。
二、分配原则
国别关税配额实行凭合同先来先领的分配方式。当发放数量累计达到2025年国别关税配额总量,商务部停止接受申请。
三、申请条件
2025年国别关税配额申请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2025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二)没有违反《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和《2024年羊毛、毛条进口国别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的行为;
(三)企业合法合规经营,遵守安全生产、环保、税务、海关和外汇管理等法律法规,无未整改违法违规行为;
(四)无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为及严重失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国别关税配额申请企业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持有2024年国别关税配额且有进口实绩(不包括代理进口)的企业(以下称有实绩申请者);
(二)羊毛、毛条年加工能力3000吨及以上的毛纺生产企业(以下称无实绩申请者)。
四、国别关税配额申领
有实绩申请者在年度内可多次申领国别关税配额,但2025年9月30日前累计申领数量不超过2024年的进口数量。进口数量按商务部委托机构(省级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及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收到并在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配额管理系统)核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以下简称配额证)累计数量(不包括超出配额证的溢装量)计算。
五、国别关税配额再分配
持有2025年国别关税配额的最终用户当年无法将已申领到的全部配额量签订进口合同或已签订合同无法完成,须在9月15日前将无法完成的配额量交还原发证机构。9月30日后,商务部对剩余可供分配数量进行再分配。已完成第四条规定数量的有实绩者和符合条件的无实绩者可以递交国别关税配额再分配申请。
(一)申请材料。
1.羊毛、毛条国别关税配额申请表(见附件2)可从商务部网站(www.mofcom.gov.cn)下载。为便利企业,自2024年起,羊毛、毛条国别关税配额申请表不再区分贸易方式,企业在申领配额证时自行选择贸易方式。
2.羊毛、毛条进口合同。
3.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文件或备案文件,以及竣工验收报告(无实绩申请者提供)。
(二)申请企业于2025年9月20日前通过配额管理系统线上填写并向商务部委托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其中地方企业向省级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中央企业向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再接收。
(三)商务部委托机构于2025年9月30日前将汇总后的国别关税配额申请以书面形式送达商务部(行政事务服务大厅),同时将企业申请信息及材料上传至配额管理系统。
商务部委托机构寄送申请材料需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