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进口智利鲜食水果途经第三国转运输华的海空联运检疫要求的公告

【索 引 号】 42/2018-00038 【发文字号】 公告〔2018〕204号
【发文机关】 动植物检疫司 【成文日期】 2018-12-17
【标  题】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智利鲜食水果途经第三国转运输华的海空联运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智利共和国农业部关于智利鲜食水果途经第三国转运输华的海空联运要求》,现将《进口智利鲜食水果途经第三国转运输华的海空联运检疫要求》予以公布,符合上述要求的鲜食水果允许进口。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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