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统计司关于增设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 珠海横琴新区国内地区代码的函

【索 引 号】 00001415—4/2013-00019 【发文字号】 统计函〔2013〕90号
【发文机关】 统计分析司 【成文日期】 2013-12-04
【标  题】 综合统计司关于增设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 珠海横琴新区国内地区代码的函

长春海关《关于申请增设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国内地区代码的函》(长关函〔2013227)和拱北海关《关于申请增设珠海横琴新区国内地区代码的函(拱统函2013799号)收悉。经研究,我司同意增设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珠海横琴新区国内地区代码,具体办法如下:

一、增设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国内地区代码22016,其中,第一、二位代码22代表吉林省,第三、四位代码01代表长春市,第五位代码6代表综合保税区

二、增设珠海横琴新区国内地区代码44048,其中,第一、二位代码44代表广东省,第三、四位代码04代表珠海市,第五位代码8代表综合试验区

三、22016用于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企业海关注册代码前5位,以及申报境内目的地/货源地。

四、44048用于珠海横琴新区企业海关注册代码前5位,以及申报境内目的地/货源地。

五、新增代码于20131215日起施行,请你关注意及时接收监管司下发的参数维护通知。

特此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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