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类型】 | 海关规范性文件 | 【内容类别】 | 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
| 【文 号】 | 总署公告〔2011〕68号 | 【发文机关】 | 海关总署 |
| 【发布日期】 | 2011-11-16 | 【生效日期】 | 2011-11-16 |
| 【效 力】 | [有效] | 【效力说明】 | 有效 |
为进一步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蒙古国的经贸发展,经两国海关协商,决定于2011年11月15日起,在中国甘其毛都口岸和蒙古国嘎顺苏海图口岸试行统一的《载货清单》。
《载货清单》的格式、使用方式和填制规范与《海关总署关于在中蒙边境口岸试行统一的载货清单的公告》(2009年第81号公告)的规定要求一致。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