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统计分析司关于同意增设防城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国内地区代码的复函

【索 引 号】 00001415—4/2019-00039 【发文字号】 统计函〔2019〕73号
【发文机关】 统计分析司 【成文日期】 2019-10-24
【标  题】 海关总署统计分析司关于同意增设防城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国内地区代码的复函

南宁海关关于申请增设防城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国内地区代码的函》(南关函〔2019247)收悉。经研究,我司同意增设防城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国内地区代码,并配套增设海关统计经济区划代码。具体办法如下:

一、防城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国内地区代码为“4512W”。其中,第一、二位代码“45”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四位代码“12”代表保税物流中心(B型)所在的防城港市;第五位代码“W”代表保税物流中心。

该代码用于防城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企业海关注册编码(10位数)前5位,以及申报境内目的地/货源地。

二、防城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海关统计经济区划代码为“451299W1”。其中,第一至四位代码与海关国内地区代码一致;第五六位代码“99无特定含义;第七位代码“W”代表保税物流中心;第八位代码“1”代表经济区划片区顺序号

该代码用于防城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企业在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系统企业信用信息调查子系统中“特殊贸易区域”栏目中赋码。

三、新增国内地区代码和海关统计经济区划代码于20191030日起施行,请你关注意及时接收综合业务司下发的参数维护通知。

四、防城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注册企业所在行政区划为防城港市港口区,代码为450602,请你关注意接收企管司维护的JC系统参数,确保10位数海关企业编码注册的准确性。

特此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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