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15—4/2017-00024 | 【发文字号】 | 统计函〔2017〕54号 |
| 【发文机关】 | 统计分析司 | 【成文日期】 | 2017-12-07 |
| 【标 题】 | 综合统计司关于同意增设铁岭保税物流中心国内地区代码的复函 | ||
你关《关于申请增设铁岭保税物流中心(B型)国内地区代码的函》(沈关统函〔2017〕30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增设铁岭保税物流中心(B型)国内地区代码,具体办法如下:
一、铁岭保税物流中心(B型)国内地区代码为:“2112W”;第一、二位代码“21”代表辽宁省;第三、四位代码“12”代表铁岭保税物流中心(B型)所在的铁岭市;第五位代码“W”代表保税物流中心。
二、上述代码用于铁岭保税物流中心(B型)企业海关注册编码前5位,以及申报境内目的地/货源地。
三、新增国内地区代码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请你关注意及时接收监管司下发的参数维护通知。
特此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