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统计司关于同意增设重庆江津综合保税区国内地区代码的复函

【索 引 号】 00001415—4/2018-00014 【发文字号】 统计函〔2018〕32号
【发文机关】 统计分析司 【成文日期】 2018-06-04
【标  题】 综合统计司关于同意增设重庆江津综合保税区国内地区代码的复函

重庆海关:

  你关《关于申请增设重庆江津综合保税区国内地区代码的函》(渝关统函〔2018〕155 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增设重庆江津综合保税区国内地区代码,具体办法如下:

  一、 重庆江津综合保税区国内地区代码为“50816”。其中,第一、二位代码“50”代表重庆市;第三、四位代码“81”代表重庆江津综合保税区所在的重庆市江津区;第五位代码“6”代表综合保税区。

  二、上述代码用于重庆江津综合保税区企业海关注册编码前5位,以及申报境内目的地/货源地。

  三、新增重庆江津综合保税区国内地区代码于2018年6月15日起施行,请你关注意及时接收监管司下发的参数维护通知。

  特此复函。

  统计司

  2018年6月4日

访问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