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公告2024年第4号

2024年第4号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公告2018年第3》发布的《南京海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之规定,南京海关决定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公告2014年第7号》(关于简化江苏省内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口(境)货物报关单(备案清单)随附单证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公告2016年第9号》(关于加工贸易成品退换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相关工作按照海关总署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京海关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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