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15-4/2011-00010 | 【发文字号】 | 署令201号 |
| 【发文机关】 | 政策法规司 | 【成文日期】 | 2010-12-15 |
| 【标 题】 |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海关总署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货物监管和征免税办法〉的决定》的令 | ||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货物监管和征免税办法〉的决定》已于2010年11月15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署 长 盛光祖
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货物监管和征免税办法》的决定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现决定废止1992年9月1日以海关总署第29号令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货物监管和征免税办法》。
本决定自2011年3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