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41/2016-00001
【发文字号】 署办发〔2016〕47号
【发文机关】 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6年09月02日
【标 题】 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海关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的通知

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海关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的通知

为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精神,加强对全国海关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经总署批准,决定调整全国海关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具体如下:

一、全国海关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长:于广洲 海关总署署长、党组书记

副组长:邹志武 海关总署副署长、党组成员

员:办公厅、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政策法规司、研究室、关税征管司、监管司、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司、综合统计司、稽查司、缉私局(全国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科技发展司、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财务司、关务保障司、人事教育司、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直属机关党委)、督察内审司、全国海关教育培训中心、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全国海关电子通关中心)、海关总署机关服务中心(海关总署机关服务局)、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海关总署研究中心、中国海关博物馆、中国海关出版社主要负责同志。

二、全国海关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任:张广志 办公厅主任

副主任:办公厅、政策法规司分管政务公开的相关负责人

员:办公厅政务公开处、领导小组成员部门综合处室(或承担相应职能的处室)处室负责人。具体工作由办公厅政务公开处承办。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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