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17号(关于发布舱单及相关电子数据变更作业无纸化申报电子报文格式的公告)

【法规类型】 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 运输工具监管类
【文  号】 公告〔2018〕217 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18-12-29 【生效日期】 2018-12-29
【效  力】 [失效] 【效力说明】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0号废止。

  为全面开展舱单及相关电子数据变更作业无纸化,根据海关总署2018年第180号公告,我署变更了进出境舱单水运、空运、公路货物舱单电子报文格式,主要包括“原始舱单”“预配舱单”“装载舱单”“运抵报告”“理货报告”“落装申请”“落装改配申请”“分拨申请”“分流申请”等报文格式,具体见《中国海关进出境货物舱单电子数据变更作业无纸化申报电子报文XML Schema》《中国海关进出境货物舱单电子数据变更作业无纸化申报电子报文格式制定说明》《中国海关进出境货物舱单电子数据变更作业无纸化申报电子报文格式变更说明》(附件1-3)。以上资料可在海关总署门户网站公告栏下载。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1.中国海关进出境货物舱单电子数据变更作业无纸化申报电子报文XML Schemas.rar

  2.中国海关进出境货物舱单电子数据变更作业无纸化申报电子报文格式制定说明.doc

   3.中国海关进出境货物舱单电子数据变更作业无纸化申报电子报文格式变更说明.xls

  海关总署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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