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15—4/2017-00005 | 【发文字号】 | 公告〔2017〕68号 |
| 【发文机关】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17-12-27 |
| 【标 题】 | 海关总署关于暂缓报送《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公告 | ||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部署和国务院简政放权工作要求,减轻广大进出口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海关总署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进出口企业暂缓向海关报送2017年度《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海关总署正在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会同工商、商务等部门推进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工作,待改革完成后,进出口企业将通过国家统一平台报送年报。具体报送时间、方式和年报内容等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