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6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复议实施办法》已经2023年12月26日第7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主 任:郑栅洁
2023年12月27日
附件: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复议实施办法》.pdf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复议实施办法》.ofd
发布时间:2024/01/04
来源:
法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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