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7号(关于进口塞尔维亚玉米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法规类型】 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 其他
【文  号】 公告〔2021〕17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21-02-26 【生效日期】 2021-02-26
【效  力】 [有效] 【效力说明】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塞尔维亚共和国农业、林业和水管理部关于塞尔维亚玉米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塞尔维亚玉米进口。现将具体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塞尔维亚玉米植物检疫要求.doc

  海关总署

  2021年2月26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塞尔维亚玉米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塞尔维亚玉米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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