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15—4/2014-00016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4年12月25日
【标 题】 2014年海关总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4年海关总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4年海关总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4年海关总署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精神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围绕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落实《 2014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海关改革实际,大力推进涉及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强化平台建设,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依法答复依申请公开,增强信息公开服务群众的实效。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 根据 2014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完成的工作内容

(一)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完善制度方面,我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顺利实施先后发多个文件精神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的司法解释,结合海关工作实际,修订了原海关关务公开办法,代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海关总署令215号),该办法已于20144月发布施行。办法进一步明确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和办理流程,重点对“海关工作秘密”“内部管理信息和过程性信息”“需加工汇总信息”是否公开进行了明,对办理依申请公开的形式要求也进行了修该办法适用范围扩大到海关缉私部门(行政执法)和海关院校。完善机制方面,今年1月,我署印发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15条措施,随着措施的逐一落实,主动公开工作和运行机制建设得到加强。一是加强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海关系统分层级建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同时完善了发言人制度,根据国务院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新闻发布制度建设的意见和海关总署新闻发布实施办法明确了发言人的权利、责任和任职条件;二是加强平台建设,同步建设中国海关门户网站、12360海关热线和微信、微博“双微平台”等多个公开渠道;对海关信息发布进行制度安排,充分利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厅重要信息发布场所作用,举办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的发布会,全年共举办各类新闻发布会8场次;2014年,海关总署为了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首次通过12360热线“双微平台”发出调查问卷,向社会广泛征求“改革完善海关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制度”的意见和建议,社会公众反映热烈,积极参与建言献策。三是加强机制建设,完善发布、回应、解读、协调4个机制。围绕海关中心工作,凡涉及广大社会公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参与的海关信息,均主动公开,全年各渠道共主动公开信息29050条次。注意收集舆情,对于社会公众一定时间内广为关注的海关信息,及时有针对性地予以回应,最大程度满足社会期望。加强政策解读,海关重要法规规章、重大业务改革以及规划方案,出台过程中履行事先公开征求意见、发布必附解读、重点信息开展网上互动和上门推介等程序,截至1220共上网征求意见3条,举办在线访谈31期,参与人数4479人。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根据中央要求,2012年以来,我署开展了清权确权工作,历时2年,已形成相关工作成果。一是建立海关事权体系该体系共包括执法、组织管理、监督三大类48个类别、312项权力(事项)、对应877个执法(管理、监督)行为;二是形成“三表一图一说明”集中反映海关事权体系中各项事权的来源、运行流程、风险等级以及防控措施;三是稳步推进亮权工作,对内将“三表一图一说明”向全体关警员公开,对外将《海关行政职权目录表》、《权力运行流程图》公开,接受监督;四是建立后续常态化管理,明确动态维护机制。现已形成海关总署相关部门结合全面深化海关改革、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等重要工作,随时提出清权确权内容,法制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发布的工作流程。

  (三)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一是做好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财政部统一部署,我署在财政部批复部门预、决算后按规定公开相关内容。公开内容包括主要职能、单位构成、决算表格、对决算数据的文字说明、名词解释,以及《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表》等报表。因海关部门预算为系统预算,为达到依法公开、取得正面效果的目标,我署在公开相关信息的同时,主动联系媒体、专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并在中国海关门户网站上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项目。二是及时发布使用财政资金招标采购信息和海关罚没物资拍卖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方面,建立专门的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将海关采购的项目、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中标成交结果全过程公开,今年以来发布政府采购信息607条,其中招标公告281条,变更公告36条,中标公告126条,成交公告164条。规范海关罚没物资拍卖程序,通过中国海关门户网站12360海关热线微博公开各类拍卖信息848条。

(四)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一是推动进出口企业信用信息公开。今年我署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25号),明确了海关在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公示企业注册登记、信用状况、行政处罚等具体规定,目前正在部署“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此前我署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下发了《海关依法公开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实施办法(试行)》,在中国海关门户网站设立“中国海关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专栏”,目前已发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585条。二是及时向社会公布海关在进出口环节查缉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与社会民生密切相关的走私案件的信息,今年以来共发布打击大米走私的绿风行动相关信息1535条。三是编制并发布海关统计数据,服务社会各界。截至1131日,发布海关统计快讯143张表、海关主要统计数据80张表、海关统计月报204张表,同时以印刷刊物形式向社会公开发行,并在海关统计资讯网首次同步公布海关统计中文月报。及时发布进出口监测预警信息,截至1218日,在总署门户网站发布月度进度分析12条、先导指数2条、监测预警信息49条。

  二、 根据本单位自身情况,我们还做了以下工作:

  (一)推进海关重点工作公开。